首页 > 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通知公告

坪山区2024年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15:43:15
归档标识 2024年04月01日

  根据深圳市《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坪山区2024年新增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大楼,电话:0755-89377382)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