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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25336912/2021-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1-15
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5
主题词: 2020年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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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1号,电话:0755—84443031,电子邮箱:psgafj@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问题,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等举措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0年全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任务指标,重点部署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明确由公关室作为统筹管理部门、各部门对应划分责任栏目,强化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推动信息公开向纵深推进。

  (二)注重信息更新,加强信息公开管理。2020年全年,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公开相关工作动态。2020年,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网络媒介,发布相关政务类动态共3条,警队日常工作类动态1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3497.8445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与公众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2020年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以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创新型、服务型政府机关。从以下两点抓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及分管局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的客观和真实,按程序主动公开信息,持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依法、及时、准确公开警务动态、政策法规等与市民密切相关的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