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将拟推荐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车辆清算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新能源汽车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办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办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41号深港花源3栋103。
邮编:518118
联系电话:0755-85203094
深圳市坪山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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