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采购,现将《深圳市财政局转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693979425N/2025-0001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3 |
名称: | 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局转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 |
主题词: | 政府采购 |
各预算单位,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采购,现将《深圳市财政局转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5-2831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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