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会计信息化,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数据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指引,财政部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进行了修订,正式印发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以下简称《两项规范》)。
《两项规范》是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重要举措,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快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会计信息化制度体系的现实需要。《两项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权责关系,使数据治理进一步体系化,进一步引领技财融合思想,强化会计信息安全,明确相关法理依据。请各单位重视,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两项规范》的有效实施。
现将《两项规范》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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