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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79425N/2024-0008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7-19
名称: 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有关文件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9
主题词: 会计处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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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9  浏览次数:-
(坪山区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通知》(深财会〔2024〕61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企业:

  坪山区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通知》(深财会〔2024〕61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pdf

2.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通知(深财会〔2024〕6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