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坪山区养犬管理领域存在的短板问题,结合《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启动坪山区“流浪犬只收容和犬只芯片注射”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本次项目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法)模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报名参赛单位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等相关要求的社会组织或社会机构,且2018年至今,与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作中无评价为差的记录。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1年7月8日启动,2021年7月10日前意向单位需提交相关材料及承诺函,逾期将视作不参加此次采购项目报名。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7日
附件:
1.关于采购坪山区“流浪犬只收容和犬只芯片注射”服务项目的公告.pdf
2.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