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仲兵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一级高级主办
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韩奇志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高级主办
职责:分管法制科、案件处理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科。
陈志华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园林管理科、市容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国有土地管理和市政服务中心土地信息部。
刘银旗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办公室、环卫管理科、公园管理中心、国有土地管理和市政服务中心垃圾分类部及政务公开工作。
尹 科
职务:区国有土地管理和市政服务中心主任
职责:分管国有土地管理和市政服务中心综合部、城市照明管理部、绿化管理部、土地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