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辅助员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区纪委监委拟聘用公共辅助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坪山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803A,邮编:518118,监督电话:0755-88190089,邮箱:psqjwbgs@szpsq.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坪山区纪委监委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选的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如发现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情况,也将取消拟聘人选的聘用资格。
附件:深圳市坪山区纪委监委拟聘用公共辅助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坪山区纪委监委
2025年7月25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