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坪山区国有土地管理和市政服务中心直接业务考核岗位资格复审及直接业务考核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程序和要求,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坪山区国有土地管理和市政服务中心直接业务考核岗位(岗位代码:2025004020013)资格复审及直接业务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

  按照公告要求,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入直接业务考核环节。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形式

  直接业务考核前,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是否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照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准备齐全资格复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政务邮箱:psqcgj@szpsq.gov.cn,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

  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至指定政务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前补全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6月24日18:00,所有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并根据工作人员短信及电话的通知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2025年6月25日,工作人员通过政务邮箱将资格复审结果反馈给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向资格复审结果为合格的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发放直接业务考核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含专科、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4.2025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6.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参考附件模板)、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7.相关专业领域的业绩材料(业绩材料至少提供一项),业绩材料包括:

  (1)学术论文。应提供论文清单,包括论文标题、作者排名、发表期刊、发表时间等信息;同时提供论文全文或摘要;

  (2)科研项目。应提供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起止时间、经费金额、本人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和角色等信息;此外,还可以提供项目的研究成果或进展报告;

  (3)获奖与荣誉。应提供获奖清单,包括奖项名称、获奖时间、颁奖机构、获奖等级等信息,并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4)专利与软件著作权。应提供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清单,包括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名称、申请时间、授权时间、申请人或著作权人、本人在其中的贡献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业绩材料。包括专著、教材、科普作品、调研报告、实习或工作证明等,并随附相应的介绍和证明材料。

  8.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直接业务考核有关安排

  (一)报到时间:2025年7月1日(星期二)9:00—9:30。

  (二)报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5楼。

  (三)直接业务考核形式为专业展示和答辩两部分,考核时长不超过20分钟。

  1.专业展示。应聘人员以口头汇报或PPT展示的方式,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全面展示。展示内容包括在专业技术领域的综合概述、突出的工作业绩以及所获得的奖项荣誉等。展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答辩。针对应聘人员专业展示内容,同行专家结合专业知识现场提问,应聘人员以口头作答方式进行。时长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专业展示分数*50%+答辩分数*50%。

  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直接业务考核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直接业务考核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直接业务考核通知书。未能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聘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5-82927542,咨询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