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延长《深圳市坪山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深圳市坪山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深坪教规〔2024〕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7月20日,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6年7月16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