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坪山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深坪府办规〔2023〕6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做好坪山区2026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续发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发审核对象
于2024年和2025年成功申请“个转企”奖励资金并已完成奖励发放的企业。
二、续发审核流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根据《坪山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进行续发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不予续发奖励,并将原因告知申请人。审核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有需要调整收款账户的请及时申报。
三、续发条件
(一)续发主体应仍为坪山区企业。
(二)企业应按期连续申报税务,无税务异常情况。
(三)奖励资金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放:
1.变更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的;
2.转型后企业未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条件、程序和材料提出“个转企”奖励申请的,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3.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的;
4.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四、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金牛大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2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936902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2026年6月11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