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坑梓街道关于处理扣押物品的公告

  我办在过往的综合执法行动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案物品(详见附件),由于相关当事人至今未到我办接受调查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坑梓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地址: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号;联系电话:0755-89997812)。逾期未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坑梓街道将依法对扣押物品进行处理。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5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