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1月30日对区委党校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区委党校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92389840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坪山区委办公楼二楼201室,邮编5181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二巡察组收”;在坪山区东纵路10号区委党校大门左侧、区委党校求是楼一楼电梯口各设置1个“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28日。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5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