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党组关于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7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2025年2月1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指派专人联络督办,确保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明确各科室在整改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印发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度,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局党组领导班子不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动整改各项具体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方面

  1.立行立改,全面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确保整改压力传导到位。局党组多次召开区司法局巡察整改任务布置会,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并与时任相关经办人、业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打通整改传导“中梗阻”。局党组第一时间向公证处传达上一轮审计指出的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公证处已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返还财政运营补贴,配齐执行机构人员。

  三是推进整改工作规范化。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印发《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版)》,全体在编干部对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职责进行深入学习。

  2.动真碰硬,坚决杜绝整改形式主义。

  一是严查实纠确保真改实改。要求坪山区坪衡商事调解院(原坪山区商事调解院)搬离坪山公证处承租的物业并支付坪山公证处费用,督促该院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内部决策合规,严格规范执业行为。

  二是推动整改措施走深走实。局党组组织开展学习《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版)》。坪山公证处印发实施《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章程(修订稿)》等7项规章制度,完善理事会成员组成,严格按照章程规定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报请理事会审议。

  3.常抓不懈,深化拓展整改常态长效。

  一是规范机关人员管理。制定《坪山区司法局矫治帮教社工绩效考核方案》《坪山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考核方案》,调解员及社矫社工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项目职责,实行人岗匹配,每季度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用工。

  二是根除合同倒签现象。全面排查梳理合同签订情况,组织财务、采购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合同管理办法,熟悉工作流程,提升规范合同签订和管理意识。

  三是大力弘扬务实作风。局办公室每周在政务微信群发布《发文问题收集表》,通报各科室公文办理不严谨问题,整顿文风。目前,工作人员公文办理错误逐渐减少。

  (二)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铸魂育人,强化理论武装引领。

  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培训,印发《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工作指引》《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支部委员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工作指引》。安排专人负责“第一议题”选题工作及记录“第一议题”工作台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提质增效,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印发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并细化任务清单,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及执法工作推进会,推广执法监督码应用,开展常态化案卷评查。会同区委组织部全面梳理涉企行政行为,起草完成《坪山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行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及配套文件。

  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开展涉企专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案卷“回头看”,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闭环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说明并整改到位。牵头举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组织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督导,通过座谈调研、制发督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促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印发《坪山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局党组书记前往律师事务所开展调研,督促强化合规执业意识,要求律工委、各律所及行业党支部协同参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区司法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规范法律咨询服务秩序。

  四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学习《坪山区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需向区委政法委报告的范围、时限,全面自查,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规定要求。

  3.规范治理,健全公证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最新修订的章程,经坪山公证处理事会审议,确定从区人大、区政协推荐的法律界及相关领域社会人士中,各聘任1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理事会理事。

  4.强化监管,引导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一是规范商事调解机构命名管理。组织专题学习《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持续强化对法规的学习与应用。原“深圳市坪山区商事调解院”已规范更名为“深圳市坪山区坪衡商事调解院”。

  二是规范商事调解机构执业活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原坪山区商事调解院解除与企业共建协议,并签订解除协议。

  5.筑牢防线,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一是提升民生诉求处置效能。制定坪山区司法局民生诉求办理流程图,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沟通技巧培训,提升调解服务质量,有效控制诉求增量。

  二是规范保密工作运行管理。制定印发《区司法局涉密文件收发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开展保密专题培训。明确专人专责,设立保密专职岗及AB角,确保日常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6.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一是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及班子成员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摸排管理服务行业风险。常态化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全年意识形态领域整体平稳可控。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修订坪山区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调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与分析研判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会排查风险,研提针对性防控措施。

  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述责评议。局党组班子成员均进行专项剖析,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系统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

  (三)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方面

  1.严字当头,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制发《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会,研究部署区司法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0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警示教育会、旁听法庭庭审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针对党员干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廉政教育及日常工作谈心谈话29人次。

  2.规范管理,全面清理整改办公用房使用。

  一是腾退占用国企物业。综合多方考量、实地勘察,决定将公法中心、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搬迁至坪山区社区矫正中心,5月份已完成搬迁。

  二是规范办公场所租赁管理。积极与区财政局、区产服公司沟通协调租赁事宜,并通过内部调剂偿还部分拖欠租金、物业费。

  3.厉行节约,大力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益。

  一是优化功能布局提高法律援助中心场地利用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行政复议科搬至社区矫正中心(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工业城)办公,根据上级业务要求改造相关功能室,打造“四合一”一站式多元法律服务综合体,实现资源集约利用。

  二是整合资源用途提升社区矫正办公场所使用效率。清点并改造社矫基地现有场地房间数,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共同办公,提升场地发挥最大服务效能。印发《坪山区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区域相关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区社区矫正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区域各项工作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工作效能。

  4.严控标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管理。

  全面统计非必要岗位司法云终端持有情况,收回已调动人员及非必要岗位人员的终端,根据岗位职责动态调整司法云终端配置情况。定期向深圳市司法局申请导出登录记录,定期督促提醒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登录司法云终端系统,监督使用情况,对未登录者进行通报批评。

  5.阳光采购,构建规范透明采购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无资质供应商准入。排查整改已采购服务项目,组织财务、采购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采购管理办法,提升规范采购管理的意识、熟悉业务流程,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是规范招投标项目管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政府法律顾问对招标投标定标资料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招投标项目监管力度。

  三是明晰服务边界规范业务外包。终止违规外包服务项目,组织财务、采购员及相关人员学习《坪山区应由单位直接履职不得通过购买服务实施的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

  四是强化内控执行确保“三方比价”实效。督促坪山公证处,对照巡察整改要求,补齐相关材料,组织学习《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范信息化建设流程,明确各环节人员责任,推进建章立制。

  6.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一是规范经费事项审批流程。组织办公室财务及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坪山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坪山区司法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遵守经费事项的审批流程与决策要求,确保程序合规。

  二是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系统梳理并排查工会经费支出情况,组织办公室财务及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准确掌握经费使用标准与范围,切实防范支出风险。

  三是堵住报销管理漏洞。严格落实报销程序,按要求补齐报销材料,督促坪山公证处将超标公务接待费按规定退回区国库,现已完成清退。组织办公室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坪山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经费报销流程。

  四是精准编制预算杜绝重复列支。全面核查部门预算申报情况,细化财务岗位工作交接内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审核程序。

  五是规范项目预付款比例。全面排查合同签订情况,组织办公室财务、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合同管理、经费支付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意识和流程。

  六是落实项目“先验收、后付款”。全面补充完善相关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材料,组织办公室财务、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坪山区司法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学习履约验收流程及制度,形成全面自查自纠台账清单,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验收合规衔接。

  七是严防超额支付问题。对市内交通补贴发放情况开展全面梳理与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按财政管理规定将涉及款项全额退回指定账户。

  7.全程管控,提升合同签订履行规范化水平。

  一是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监管。依据项目合同约定,督促履约方按要求配齐设备并履行合同义务。全面梳理合同清单,严格对照局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完整的自查自纠台账,切实提升合同监管质效。

  二是规范合同验收闭环管理。对照整改要求,完成相关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补充完善验收材料。组织办公室财务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坪山区司法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学习履约验收流程及制度,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固本强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组织办公室党务及相关人员开展发展党员流程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标准与程序要求,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是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补充完善支部工作手册中相关会议记录及备注说明。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制度专题学习会,系统学习制度要求、标准流程和记录规范,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是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2.优化结构,着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一是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招录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充实我局干部队伍。召开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动员暨经验交流会,鼓励在编干部和公共辅助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形成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良性机制。

  二是优化重要岗位干部配备。选任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较强的干部担任重要岗位。加强对重要岗位干部的培训和监督管理,通过系统培训、AB角互补机制,提升现有人才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连续性与稳定性。

  3.树立导向,严格规范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一是完善考察程序。对我局近年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学习《坪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文件内容,要求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上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严格公示制度。组织开展干部任前公示专项自查,组织全体在编干部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加强人事干部专题培训,系统掌握任职公示等关键环节业务流程与标准,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请示报告,确保干部任前公示工作规范严谨。

  4.严管厚爱,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一是严格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应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备案要求上交管理。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学习坪山区及我局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办法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证件管理和纪律要求,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行为。

  二是严格津贴补贴和奖金管理。对我局工资经费发放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按规定完成多发补贴和奖金的清退追缴工作。组织财务及人事干部开展在编人员工资计算专题培训,以更完备的业务知识规范工资、补贴发放。

  5.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第三方服务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第三方服务绩效管理。制定并印发《坪山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考核方案》,已规范开展多轮次联合考核,形成完整考核档案,实现全过程留痕、闭环管理。

  二是促进调解业务均衡高效开展。科学合理分配调解员岗位,制定《区司法局人民调解项目岗位分工表》,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切实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思想认识,确保整改工作不松懈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确保整改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强化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梳理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重点任务分工一览表》、开展案卷评查及日常培训、着重落实综合查一次和执法监督码、优先选择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员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法学素养等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坚持举一反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

  联系电话:0755-89263657;邮政信箱: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坪山大道5041号1栋,邮政编码518118;电子邮箱:szpsqsfj@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