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坪住建租催告〔2025〕002号
游一洪:
本单位于2024年9月5日作出《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书》(深坪住建租决字〔2024〕第006号),于2024年11月19日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公告30天视为送达成功,即2024年12月19日依法向你送达。由于你至今未履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履行义务。
请你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缴纳锦绣华晟家园3栋2104号房屋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18日租金人民币9258元(大写:玖仟贰佰伍拾捌元整),缴纳2025年1月19日暂计至2025年6月18日房屋占有使用费人民币5963.5元(大写:伍仟玖佰陆拾叁元伍角整),腾退住房并办理退房手续。请通过以下方式缴清房屋租金:(1)自行通过扫二维码或转账的方式缴纳租金;(2)到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现场缴纳。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书》(深坪住建租决字〔2024〕第006号)。
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催告书后3日内提出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深坪住建租催告〔2025〕002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办理退房手续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38窗口。联系电话:0755-28241632。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