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深圳市坪山区卓越启舞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变更举办者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同意深圳市坪山区卓越启舞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由卓越(深圳)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为周琼,同意深圳市坪山区卓越之舞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由深圳市卓越之舞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为周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5年7月31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