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坪山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及辖区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报(2025年7月5日至7月16日)。
2024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应于申报时间内登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深圳市)”(https://sz.gdwsrc.net/),对照拟申报专业的级别、评价标准条件和《申报人员须知(2024年度版)》(见系统首页),如实填报及上传提交所有材料。2025年7月16日24:00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新增注册和申报。
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职称评审监督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处理。
(二)单位审核公示与提交材料(截至2025年8月15日)。
1.组建“职称申报审核评价小组”;
2.组建“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工作小组”;
3.确定推荐人选;
4.评前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8月15日24:00前完成申报人系统资料和纸质材料的确认和提交工作,并将本单位所有相关专业申报人的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集中上传至系统,逾期系统将关闭。
纸质材料只须提交《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均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其他申报材料全部在申报系统提交。
(三)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截至2025年8月22日)。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受理本辖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申报审核工作。
(四)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受理。
市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对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属各单位和委托评审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五)缴费(2025年9月6日至9月11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按580元/人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缴纳中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缴纳初级职称评审费。参加答辩的,另按140元/人缴纳答辩费。申报人应在2025年9月11日24:00前将评审费用缴交财政专户。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评审。缴费后,一律不予退费。
三、其他事项
(一)具体评审条件详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请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做好本次审核确认工作,耐心解答,严格把关,确保审核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三)申报人及单位负责职称审核的干部如有疑问,可咨询贾老师(电话:0755-23379104,18026614343),及时沟通审核情况。
附件: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方式:0755-84513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