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深圳市坪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