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

  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规〔2017〕4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