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区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深坪府规〔2020〕4号),自2023年10月3日起施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区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深坪府规〔2020〕4号),自2023年10月3日起施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