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坪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各驻区机构,区属企业:

  现将《坪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