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57亿元,同比增长35.14%,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6%。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收入共计59.46亿元。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预算稳定调节金等,财政总支出50.85亿元。总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8.61亿元。
(一)收入决算情况。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
(1)增值税收入5.55亿元,为预算的99.92%,增长5.5%。
(2)营业税收入7.96亿元,为预算的150.26%,增长78.57%。主要是房地产营业税增加。
(3)企业所得税收入3.34亿元,为预算的87.96%,增长2.90%。
(4)个人所得税收入1.69亿元,为预算的120.59%,增长34.35%。
(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3.08亿元,为预算的136.88%,增长52.54%。
(6)房产税收入1.15亿元,为预算的104.78%,增长30.03%。
(7)印花税收入0.77亿元,为预算的102.85%,增长5.61%。
(8)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0.54亿元,为预算的108.22%,增长41.17%
(9)土地增值税收入2.03亿元,为预算的176.27%,增长147.51%。
(10)契税收入1.41亿元,为预算的64.18%,增长2.25%
(11)非税收入2.04亿元,为预算的99.03%,增长42.03%。主要是2015年加大了非税收入清缴入库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
从主要支出项目情况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4亿元,为预算的81.94%,增长15.55%。
(2)公共安全支出2.96亿元,为预算的106.63%,增长31.47%。
(3)教育支出5.93亿元,为预算的74.66%,增长6.61%。
(4)科学技术支出0.58亿元,为预算的127.34%,增长72.3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9亿元,为预算的27.18%,增长213.48%,主要是本年拨付文化综合体建设资金1亿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亿元,为预算的86.29%,增长33.06%。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亿元,为预算的110.21%,增长13.89%。
(8)节能环保支出0.08亿元,为预算的75.61%,下降25.16%。
(9)城乡社区支出5.96亿元,为预算的131.83%,增长44.64%。
(10)农林水支出0.96亿元,为预算的129.94%,增长109.93%,主要是本年加大对陆河的扶贫经费。
(11)交通运输支出0.09亿元,增长157.84%,主要是本年加大了对公共交通的补贴。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6亿元,为预算的311.85%,下降58.50%。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5亿元,为预算的162.09%,下降1.59%。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为预算的94.34%,增长11.98%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1亿元,为预算的90.64%,增长4.22%。
(16)住房保障支出10.05亿元,为预算的1089.59%,增长430.25%,主要是本年部分单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
(17)其他支出0.16亿元,为预算的23.07%,增长294.94%,主要是本年支出红土基金款。
(三)2014年结转到2015年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结转到2015年年初预算为0.39亿元,调减0.038亿元,支出0.34亿元,执行率为95.12%。
(四)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如下: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计的38.81亿元调整为41.52亿元,调增2.71亿元,主要为盘活单位自有账户资金1.22亿元、调入历年结余资金增加0.94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38.81亿元调整为41.52亿元,调增2.71亿元,主要调整如下:
调增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亿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体制改革、现代市民培育工程等。
调增城乡社区支出0.52亿元,主要为新增绿化管养、市政设施维护等经费。
调增教育支出0.3亿元,主要为学校新生发展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如下: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新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实际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26.95亿元调整为20.03亿元,调减6.92亿元。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1.08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26.95亿元调整为20.03亿元,调减6.92亿元,主要调整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由年初预算26.74亿元调整为19.30亿元,调减支出7.44亿元,主要减少基建项目支出资金。
调出资金,年初预算未安排,调增支出0.64亿元,主要包括按规定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0.60亿元和2015年规土监察支出经费转列公共财政部门预算支出项目0.04亿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5年1月1日,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89亿元,其中:新区承担的坪山新区城投公司债务借款总额为9.87亿元,用于聚龙山保障性住房地块二、地块一以及拆迁安置区一期(竹韵花园)建设;坪山办事处债务余额为0.001亿元,坑梓办事处债务余额为0.016亿元,均为工程尾款。
2015年12月31日,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0.005亿元,其中新区承担的城投公司债务余额为0;坪山办事处债务余额为0.001亿元,坑梓办事处债务余额为0.004亿元,均为工程尾款。
(六)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5年无安排预算周转金,未使用。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财政预备费年初预算为0.4亿元,支出0.24亿元。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5年初预算稳定调节金为5.62亿元,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4.64亿元,用于中山学校建设工程及国家生物医药基地配套工程等民生支出,当年新增预算稳定调节金8.47亿元,年底余额为9.45亿元。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时继续推动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按照2015年决算数,新区所属各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0.240亿元,比2014年决算数下降3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13亿元,较2014年下降3.22%,减少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出国团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18亿元(公用用车购置费0.002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16亿元),较2014年下降39.19%,减少原因:继续推动公务用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0.009亿元,较2014年下降34.82%。大幅减少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十)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5年新区转移性收入共计14.69亿元,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十一)重点民生项目及绩效支出情况。
2015年新区安排九类民生支出达到28.26亿元,较2014年增长82.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54%。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0.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7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67%,教育支出5.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59%。同时,新区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新区财政部门牵头完成了坪山新区“大生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相关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加上年结转结余共计43.9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7亿元,下降88.56%,主要原因是2014年国有土地的收入基数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3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25%。2015年由于收支科目调整调出资金合计3.1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1.49亿元。政府性基金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9.1亿元,为预算的47.16%,下降 70.5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应支出下降。
(2)其他支出0.23亿元,为预算的250.21%,增长70.95%。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没有收入决算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没有支出决算数据。
四、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5年新区严格按照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深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的决议执行预算,严格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