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2016年1-8月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坪山新区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再次进行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做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93.8亿元调整为97.1亿元,调增调入资金3.3亿元,主要是根据盘活市投区建资金的要求,将部分暂无支付需求的2014年的市投区建项目资金提前盘活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第一次调整后93.8亿元调整为97.1亿元,调增3.3亿元,主要调整如下:

  交通运输支出调增1.36亿元,主要用于龙坪路等道路建设。

  住房保障支出调增1.41亿元,主要是用于招商花园保障房项目回购。

  其他支出调增0.53亿元,主要是预留0.5亿元用于街道体制改革,其他工程结算款增加0.03亿元。

  坪山新区2016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附表-公示.pdf

信息来源: 坪山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