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

  为做好市转贷我区202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开展本次预算调整。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安排547,208万元,其中: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安排88,000万元,相应安排专项债券项目支出88,000万元。

  2025年6月,深圳市财政局分配下达我区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69,000万元,包括: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务限额50,000万元、用于结决算款的专项债务限额19,000万元。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结合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双通过”规模、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需求等,优先保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计划今年完工的重点项目,初步建议分配如下: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务限额50,000万元,分配用于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32,047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3,700万元、供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2,900万元、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项目2,561万元、中心片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2,000万元、幼儿园开办物资及设备购置项目1,500万元、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500万元、社康标准化改造项目1,492万元、马峦山文化空间提升工程1,000万元、陆空一体智能网联综合交通测试基地(智能网联测试场)1,000万元、城中村改造项目300万元;用于结决算款的专项债务限额19,000万元,全部分配用于支付符合条件的结决算款。

  二、拟预算调整事项

  (一)收入调整方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69,000万元,为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安排69,000万元,其中:按照专项债项目主要收益来源,“110110298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列47,100万元、“11011021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列21,90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市财政局分配下达额度,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69,000万元,按规定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支出调整方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69,000万元,为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69,000万元,其中:安排用于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32,047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3,700万元、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项目2,561万元、中心片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2,000万元、幼儿园开办物资及设备购置项目1,500万元、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500万元、社康标准化改造项目1,492万元、马峦山文化空间提升工程1,000万元、陆空一体智能网联综合交通测试基地(智能网联测试场)1,000万元、城中村改造项目300万元,合计47,1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安排用于供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2,900万元、支付符合条件的结决算款19,000万元,合计21,900万元,列“21219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经上述调整202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从年初预算的547,208万元增加616,208万元调增69,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553,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522,600万元;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456,900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9,9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427,000万元。

  总体来看,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安全可控,同时严格落实将专项债券对应到项目、用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偿还债券本息的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债务风险。


信息来源: 坪山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