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开支单位范围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二、2014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4

1、因公出国(境)费

0

2、公务接待费

3

3、公务购车用车费

1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注: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部门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购车用车费:反映部门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租车费等支出。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信息来源: 坪山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