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工作职能
根据《关于设立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坪编[2012]28号)文件,我委主要职能为: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工作规划,研究社会工作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二是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开展社会工作,督促检查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三是参与拟订本区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和建设、文化体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政策,统筹推进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协调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四是负责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五是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统筹加强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六是研究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参与拟订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七是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虚拟社会管理等体系;八是统筹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强联系基层群众的有关工作。
2.机构情况
根据《关于设立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坪编[2012]28号)及《关于增加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批复》(深坪编[2013]55号),我委于2012年5月成立,内设综合科、社会建设指导科和公共服务促进科(群众工作科)3个科室。决算单位为本级单位1个,无下属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4年末,我委共有财政供养人数14人,其中公务员5人,雇员4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以“全面深化改革年”为契机,深入推进社会领域改革,不断强化社会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为此,我委提出构建治理多元的“3N”工作体系。1、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出台《2014年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工作要点》,《坪山新区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实施意见》、《坪山新区2014年“南粤幸福活动周”工作方案》等文件,确定了“打造一个平台,构建四个体系,实施六大工程”的工作规划。2、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印发《坪山新区社会建设“织网工程”深化应用实施方案》、《关于创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区良性治理体系的工作思路。3、创建社会建设群众参与机制。出台《坪山新区重大民生决策群众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依托“织网工程”创新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沟通平台,建立重大民生项目群众决策咨询委员会。目前,石井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坪山新区保民生专项救助暂行办法》等事项已经过咨询,参与决策咨询的群众代表达100人次,取得了良好预期效果。
二是“转”。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夯实“一格一员”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基础,完善“1+N”“采办分离”“五级分拨”等工作机制。目前,整合网格信息员可上门代办的3项民政业务(敬老优待证、高龄老人津贴、残疾人证);初步实现业务系统之间的互通对接和数据共享;开通了微信随手、“网上民生”、家园网APP及微信服务公共账号,丰富“1+N”信息采集机制。今年中秋,我们在数据库中按不同比例选取1100户低保、残疾、老年人及外来劳务工家庭,通过党员干部和网格信息员为他们送上温暖。近期,又借助数据库,为380位高龄老人送上便易血压计。元旦至春节期间,我们还将通过织网工程平台为新区群众送上“暖心”物资。累计投入经费约58万元。2、依托“织网工程”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着力解决基层工作过去存在的条块分割、力量分散、部门单打独斗等问题。通过有效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破解体制困局,真正把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成党委、政府的“110”,社会事务的“多管局”。目前,整合社区现有的综治信访维稳和“全服务”工作平台,在6个社区试点创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3、建立以信息资源共享为核心的政务协同工作机制。优先在行政审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社会信息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推进。目前,整合居民常办常用43项服务事项和35大类381项管理事件,建立事件“五级分拨处置机制”。
三是“促”。促进人群融合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构建新区和谐的社会环境。1、完善群众工作“双向联动”机制。通过干部上门问访与“织网工程”舆情分析结合的方式,完善群众工作“培根固本”“双向联动”机制,收集社情民意220余项,为基层群众办实事500多件,发现和帮助解决各类矛盾纠纷400多起。2、举办2014年“南粤幸福活动周”系列活动。以“来了,就是坪山人”为主题,主办“南粤幸福活动周”,累计发动广大外来工、非户籍常住居民、户籍居民约1万人次参与,共举办各类相关活动25项,累计投入经费81万,活动内容形式多样,涵盖文艺汇演、文体比赛、读书活动、爱心服务、志愿参与等,营造了“幸福坪山·活力新区”“来了就是坪山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了社会人群融合。3、建立新市民培育中心。为配合推动新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立新市民培育中心。目前,中心累积开展互助活动50余次,惠及民众700余人次,较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活力,共建共享和谐幸福社区。
2、以“城市质量提升年”为契机,在优化“服务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抓”。紧紧抓住全市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现场会取得的成果,继续推动工程向纵深发展。 1、深化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基层党建工作区域化”、“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居民议事会项目”、“社区公益服务”项目都根据市社工委2014年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完成。同时,还根据新区实际,实施“风景林工程”新“盆景”项目培育计划,2014年新区遴选“太极文化培植计划”、“客家‘心’家园”、“蓓蕾成长营”等7个“新盆景”项目。其中“孕妈咪驿站”项目入选全市社会建设盆景培育计划。
二是“推”。过去一年,也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年,我委以“两队一平台”的特有模式,扎实推进路教实践活动。一是依托“培根固本”团队,助力新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初,我委组织区直各单位、办事处600多名党员干部开展“幸福坪山·温暖到身边”新春问访访群众活动,联系困难群众2378户,联系群众4997次,收集社情民意647条,为群众办实事2141件。二是以民情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助力新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展民情志愿者69人,走访社区服务中心23个(次),开展讲座活动14场、个案6个,发放宣传单页3000份,撰写民情报告5份,编制《民情信息》18期,报送民情信息72条。三是搭建群众工作信息化平台。利用“织网工程”信息平台,查询新区高龄老人住址、电话等信息,通过快递服务把暖风机送到237位老人家中,帮助高龄老人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针对5月份特大暴雨灾害,组织23个包片团队到社区开展5.11、5.17抢险救灾专项问访活动,深入群众家中了解灾情,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共收集“四风”问题和关系群众利益问题的意见建议152条,占新区征集民意比例的6.86%。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社会工作委员会收入决算9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79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97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71.79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77.86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18.3%;项目支出决算793.92万元,占81.7%,主要为新区“织网工程”建设、“风景林工程”新盆景培育、干部联系群众“培根固本”行动、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南粤幸福活动周”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社工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5.39万元,较2013年减少3.38万元,同比降低18%,减少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3万元,较2013年增加5.3万元。为我委1人次于2014年8月5日至8月14日参加市社工委组织开展的出国(境)交流学习团组1个的费用。此次外出主要是赴德国等欧洲国家学习当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制度创新等先进经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5万元,较2013年减少6.1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14年我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车改制度,减少公务用车。为社工委2014年7月份车改前3部公务用车及车改后1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新购置车辆,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较2013年减少2.52万元,减少原因为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主要为根据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3批45人次,用于相关部门来深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和对口接待工作。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