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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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5-21
主题:
个人(家庭)承租的社会主体提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小一学位是否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凭证
内容:
目前深圳保租房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提供的,一类是社会主体提供的,请问个人(家庭)承租的社会主体提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小一学位是否需要提前一年办理租赁备案凭证,还是参照政府性保租房,提供与社会主体签订的租赁合同即可?是否需要居住满一年?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5-26
答复时间:
2026-05-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我局已收到并回复您的来件问题,回复如下:住房材料方面,若以个人(家庭)为单位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类别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家长需在学位申请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本人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无需另外办理租赁凭证备案。相关工作情况我局已于5月22日通过电话向您详细解答。感谢您对坪山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更多招生政策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755~8935~3010、0755~2847~2605。【坪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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