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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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7-07
主题:
2026年小一公办学位申请
内容:
本人于2025年4月10日租住并办理了《房屋租赁凭证》,有效期至2026年10月份;若2025年9月份搬家在同一学区,并重新办理了《房屋租赁凭证》和居住信息登记,请问,是否满足2026年申请小一公办学位的住房条件?若满足积分怎么算,学位以哪个租赁凭证的地址为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9
答复时间:
2025-07-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我局已收到并回复您的来件问题,回复如下:经核实,您计划以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根据我区现行的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政策,以个人(家庭)租住保障性住房类别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需在学位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供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且保证该租赁合同在学位申请材料审核期间有效。同时在住房积分方面,须按正式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居住时长,每满1个月加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且不能与前期其他类别住房连接计算居住时长及积分。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7月8日通过电话与您详细沟通。感谢您对坪山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更多招生政策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坪山教育”、坪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s://www.szpsq.gov.cn/psjyjjcjyk/进行查看,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告为准。如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0755-89353010、28472605。【坪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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