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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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3-11
主题:
育儿假
内容:
育儿假可以拆开使用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11
答复时间:
2025-03-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我局已收到并回复您的来件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第三条,《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例如,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如您有其他劳动方面问题,可于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7:30拨打劳动咨询、投诉电话0755-84622204。感谢您对深圳民生诉求工作的支持。【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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