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好运
留言日期:
2024-04-30
主题:
租赁问题
内容:
我目前租住的是商品房,2020年9月孩子升小一(当时已办理租赁凭证至2021年,时间忘记了),目前依旧在承租该房子,那目前是否可以重新办理租赁凭证,用来孩子申请初一的学位(孩子2026年9月上初一),,也就是小一的时候学位我用了,我现在房东同意我继续租房子的,那我是否可以接着继续用该房子去办理租赁凭证用于孩子升初一使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06
答复时间:
2024-05-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我局已收到并回复您的来件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及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温馨提醒,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申请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必须提交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需在2023年4月30日以前(含当日),有效期超过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不能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坪山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更多招生政策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坪山教育”、坪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s://www.szpsq.gov.cn/psjyjjcjyk/进行查看。如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0755-89353010、28472605。【坪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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