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夜雨
留言日期:
2024-04-19
主题:
24年小一学位申请
内容:
教育局和住建局您好!请问关于小一学位的申请,对于住房类型为公租房的,其合同是否要覆盖到9月30日?如果是,那么请问:我是个人申请的安居秀馨苑公租房, 首次合同到期为24年7月15日,但是住房保障中心续签合同还没有下来(不知什么时候下来),假如在小一开始申请时,续签合同还没有下来(在小一开始申请之后才来续签), 那我这情况怎么办?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2
答复时间:
2024-04-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我局已收到并回复您的来件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以个人(家庭)租住保障性住房申请我区2024年公办学位,需提供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且保证该租赁合同在学位申请材料审核期间有效。感谢您对坪山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更多招生政策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坪山教育”、坪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s://www.szpsq.gov.cn/psjyjjcjyk/进行查看,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告为准。如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0755-89353010、28472605。【坪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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