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声明
无障碍阅读
繁体版
英文版
移动版
智能问答助手-坪子
智能语音导航
轻触这里关闭目录
首页 > 公众参与 > 业务知识库 > 住房业务
答:根据我区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如企业已不在坪山区注册和纳税,则不再符合承租条件,单位住房专员需持相关材料办理单位所承租房屋的退租手续。(信息员:林亚英)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