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个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入库后,社保缴纳年限增加后是否可以进行变更(积分增加)?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18 14:01:00

  答:根据我区现行的个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个人申请人才住房实行积分排序制度。积分分值根据申请人的学历职称、获奖荣誉、发明创造、坪山户籍、社保等进行综合评分。已纳入人才住房轮候库的申请人按照积分分值高低进行排序。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充分考虑时间因素,一般按照认租时间节点对社保分值重新进行核算,如2019年11月22日和29日发布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深城投·中心公馆公共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和《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锦绣华晟家园(二标)公共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均明确了有认租意向的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需提供主申请人历年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积分核算时间截至2019年11月30日)。如市民的社保资料年限有增加情形,后续可在提交认租申请时提供最新的社保缴费明细,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会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核实加分。(信息员:林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