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购买(或曾购买)单位自建房、集资建房、军队建房的,可否申请轮候?

信息来源:坪山区 发布时间:2017-11-13 17:19:00

  答:已购买(或曾购买、或以长期租赁等形式变相购买并实际拥有)单位自建房、集资建房、军队建房等各种形式住房的,无论是否已办理房改或产权登记手续,视为已享受政策性住房,不可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但因分割或转让住房满3年的,并符合其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