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安居房购买家庭在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在本市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应当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收购其所购买的安居房,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有偿收回出售住房。
答: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安居房购买家庭在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在本市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应当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收购其所购买的安居房,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有偿收回出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