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申请的坪山人才住房积分配租已公示入库,要增加1个共同申请人,请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20 13:03:00

  答:根据坪山区个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有关规定,申请人在轮候期间,在库轮候的申请人(家庭)住房、户籍、婚姻、家庭人口、学历职称、技能竞赛、发明创造、奖励加分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住房保障部门办理信息变更(办理地址: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7、38号窗口)。市民如需增加共同申请人,则视市民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交:(一)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组建家庭增加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二)增加未成年子女,提供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三)增加父母,则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有效户口本及婚姻状况证明。市民在轮候期间增加共同申请人,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轮候顺序不变。(信息员:林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