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坪山区个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申请承租了坪山的人才住房,租赁合同到期,如果申请人没有继续在坪山单位上班,而是去了深圳其它行政区上班,还能续租吗?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5 11:10:00

  答:市民已以坪山区个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申请途径承租了我区人才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市民如仍符合我区个人人才住房积分配规则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需要续租的,可在合同届满前3个月内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续租申请。根据我区个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有关规定,申请人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供职于坪山区企(事)业单位。如市民供职单位发生变化,已不再供职于我区企(事)业单位,则不再满足我区人才住房续租的申请条件。(信息员:林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