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3 15:23:27

  答: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由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一方继续承租。离异双方均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承租。(信息员:林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