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类型有哪些?
答:按法律组织形式分类(最常见和核心的分类)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分别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人独资企业:
定义: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点:与个体工商户类似,但通常规模稍大,有专门的企业名称,不是法人。无限责任是核心特征。
常见场景:小型咨询公司、设计工作室、个人品牌店等。
(二)合伙企业:
定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或有限责任(有限合伙)的企业组织形式。
主要类型: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组成。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管理。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主要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一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由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点:基于合伙协议,强调人合性,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除外)。
常见场景: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基金(常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小型科技创业公司早期等。
(三)有限责任公司:
定义:由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点:股东责任有限(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是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名称权;股东人数有上限(通常50人以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设立程序相对复杂。
常见场景:这是目前最普遍的中小型企业组织形式,广泛应用于制造业、服务业、贸易、科技等各个领域。
(四)股份有限公司:
定义: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点:股东责任有限(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是法人;股东人数通常无上限(可以非常多)。所有权(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上市公司在公开市场);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设立程序复杂,监管严格。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开发行后成为上市公司)。
常见场景:大型企业、需要大规模融资的企业、上市公司。
二、企业线下新设立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申请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深圳市)
2.经办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3.投资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深圳市)
(二)合伙企业设立的申请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深圳市)
2.经办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走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时不需提供。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深圳市)
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深圳市)
5.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深圳市)
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深圳市)。
(三)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深圳市)
2.经办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走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时不需提供。
3.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深圳市)
4.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深圳市)
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走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时不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走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时不需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深圳市)
(四)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深圳市)
2.经办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通过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方式办理的,无需提交。
3.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深圳市)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当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外国自然人提交经中国使(领)馆签证的有近期入境记录的护照,可无需再对投资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或认证(转递)。
港澳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中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国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中国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属中方投资者的,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5.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7.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企业名称基本组成部分和法律法规
(一)企业名称基本组成部分
一般应当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并依次排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包括使用规范的行政区划名称和行政区划名称的专名等情形)置于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应当加注括号。企业名称中只能使用一个括号(不计算标明组织形式用语时使用的括号)。
企业名称的组合方式有:
1.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示例:北京市+阳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字号+(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示例:阳光+(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行政区划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阳光+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二)法律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四、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答:《新公司法》删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不再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不再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意味着,在新公司法下,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投资设立其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多家自然人独资公司。
五、企业经营地址如何填写?
答:在申请企业设立或者变更地址的流程中,输入25位数的房屋编码可以导出标准规范的地址。
六、企业只能申请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营业执照吗?
答:企业只能申请一张正本营业执照,但是可以根据企业需求申请多个副本营业执照。
七、企业经营范围如何描述?
答:经营范围已经实行标准化,在申请企业设立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查找自己所需的经营项目进行逐个添加。
八、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规定?
答:2024年6月30日后设立的企业,在设立时,要在股东信息和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实缴的日期,该日期必须在企业成立后五年内,企业应当在该日期之前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五年或者已缴足注册资本的,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九、企业高管人员登记相关规定?
答:高管人员通常指的是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具体范围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的高管人员发生了变动,比如新任命了经理、董事离职等,公司需要在作出变更决定后的30天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十、企业是否有免费公章?
答: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系统新办的内外资有限公司可免费刻章,其余企业暂时不行。
十一、企业网上全流程支持的签名方式?
答:(一)双录(音频+视频)电子签名:持有有效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华侨护照(不包括外国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自然人;
(二)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
(三)电子印章签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本地企业;
(四)数字证书签名:持有符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的数字证书机构/商业银行证书的自然人/本地企业;
(五)手机银行签名:持有开通商事登记签名功能的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的自然人;
支持同时使用以上多种签名方式混合签署。
十二、双录签名目前支持的业务有哪些?
答:双录签名目前支持内外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个体户的设立、变更、注销,内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注销也支持,目前暂不支持内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