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华收养继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09:15:25

  答:1.跨国收养申请书;2.出生证明;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4.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或者主管机关同意被收养人入境入籍的证明;5.收养人2寸免冠照片两张。以上文件除第五项外,均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并登记规定由中国收养中心进行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