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深圳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的补贴对象:属于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其中“毕业学年”含义是: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其他学历毕业生的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于毕业学年内(在校期间)提出申请。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
(二)特困人员;
(三)持证残疾人;
(四)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申请人在单一学制的毕业阶段已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不再重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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