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14:26:50

  答: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1〕7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3〕12号),灵活就业补贴申请对象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广东省内非深户籍且常住地为深圳市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条件:(一)经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二)已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在我市就业;(三)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条件:(一)灵活就业时在毕业2年内的补贴对象;(二)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在本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或以上,并以灵活就业类型在我市登记就业;(三)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的,在以下其中一个灵活就业岗位工作: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从事餐饮服务;从事社区保洁、保绿工作;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岗位就业(非员工制)。(信息员:卢帅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