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S)签注须知(new)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发布时间:2016-05-06 00:00:00

  答:一、申请条件:(一)已备案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的人员(持《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的除外),在单位备案有效期内的,可自行选择申请1年多次或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的,在备案有效期内仅可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不再受理1年多次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申请。

  (二)持《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的备案人员,受理时批准通知书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不足6个月的,仅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三)已备案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仅可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或者一次港澳商务签注。

  (四)已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后因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被盗抢申请证件换补发的,在本次备案有效期内不再受理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申请。受理时备案有效期超过1个月的,仅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仅可申请3个月一次港澳商务签注。

  (五)单位备案有效期内不得重复申请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二、申请材料:(一)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如商务备案单位与人事主管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商事主体从属关系证明)。

  (二)首次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属 60岁(含)以上申请人且在5年内曾成功申办过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提交备案有效期15天以上的《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资格认定书》。

  (五)申请赴澳门商务签注的,还须提交商务邀请函及商务合作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专用交通工具人员申请商务签注的,还须提交有效的《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六)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要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七)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采集核验指纹。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