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信息来源:坪山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8-10-19 09:32:00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