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式楼宇标识的设置要求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25 16:18:50

  答:根据《深圳市建筑楼宇标识设置指引》第三条第五款第四项 落地式设置要求:

  (1)高度≤7M;

  (2)设置位置不超出用地边界;

  (3)鼓励协调场地条件及景观、绿化进行创意性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