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声明
无障碍阅读
繁体版
英文版
移动版
智能问答助手-坪子
智能语音导航
轻触这里关闭目录
首页 > 公众参与 > 业务知识库 > 城管业务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单位对陈旧、破损的设施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保持完好、整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者更新;逾期未修复或者更新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