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在道路及其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该由谁来进行清理?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11 09:44:02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宠物在道路及其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携带者应当及时自行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