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开挖城市道路、维修管道或者清疏排水管道、沟渠所产生的余泥、污物直接向城市道路排放的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24 10:24:00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由主管部门按照污染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信息员:沈华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