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害垃圾?如何投放?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10:59:55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第(五)项 有害垃圾应当按照收集容器的标识分类投放,其中废弃药品药具应当对包装物予以毁形或者进行破坏性标记后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

  投放点信息可在公众号美丽深圳-便民服务-垃圾分类-投放点信息中查询。